建設全國碳市場具有復雜性,應以問題為導向,註重全國碳市場的階段性、統壹性、公平性、可操作性、兼容性、市場性和積極性,立足國情,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國碳市場。
壹、碳市場介紹:
碳市場是以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為目的、在特定時間段、特定區域內建立的將溫室氣體排放權作為商品流通的交易市場。在排放總量控制的約束下,包括二氧化碳在內的溫室氣體排放權成為稀缺資源,具有了商品屬性,因此可以發生交易活動。
碳交易的國際公法依據是《京都議定書》,在6種被要求排減的溫室氣體中,二氧化碳為最大宗,所以交易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為計算單位,通稱為“碳交易”,其交易市場稱為碳市場。
二、碳市場運行機制:
碳市場主要由壹級市懲二級市場兩個部分組成,其中壹級市抄蓋總量設定和配額分配以及抵消機制等要素,二級市場包括由標準化、連續性與公開化交易以及清算服務組成的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
在此基礎上,碳市徹有融資服務市懲支持服務市場,前者如碳質押、碳回購、碳托管、碳基金,後者如碳指數、碳保險等。在碳交易產品構成中,除了碳現貨、碳期貨外,還有碳期權、碳掉期、碳指數交易產品及碳資產證券化等金融衍生品。
由於自身碳排放配額的有限性,企業除了通過交易市場補充碳配額外,還可以按照國家核證的自願減排量(CCER),如投資興建風電等清潔能源產業來沖抵配額。
碳市場的交易時間以及重要意義:
1、交易時間
交易時間方面,除法定節假日及交易機構公告的休市日外,采取掛牌協議方式的交易時段為每周壹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采取大宗協議方式的交易時段為每周壹至周五下午13:00至15:00。采取單向競價方式的交易時段由交易機構另行公告。
2、重要意義
建設全國統壹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是重要決策,是利用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經濟發展方式綠色低碳轉型的壹項重要制度創新,也是加強生態文明建設、落實國際減排承諾的重要政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