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因為現貨商簽訂合同交換物品支付貨幣
會產生壹系列的違約風險
而期貨就是對那些現貨為標的物的合約,除了價格基本都標準化了
期貨交易,不是把現貨交給交易所。
打個比方,妳有壹支筆,我想買妳的筆,咱們通過網上店鋪達成壹致,支付壹定的保證金,然後持有提筆的壹個憑證,如果到時候我需要,妳就把筆放在指定的商店裏,我去拿貨。但是如果我只是為了投機,我可以把那個憑證交易轉手別人。這樣應該方便理解吧,交易所就相當於壹個平臺,商店相當於交割倉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