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商所、方上所、鄭商所、能源中心連續交易相關規定,清明節連續交易時間安排如下:
4月4日(周三)晚間不進行連續交易。
4月9日星期壹,所有期貨合約的集合競價時間為08:55-09:00。當晚恢復連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