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收入主要是土地稅4800萬兩,鹽稅4600萬兩,關稅4300萬兩。厘金是4300萬銀。另壹個是業務收入,要看新興產業的發展。比如冶金行業,光緒26年,鐵產量2.58萬噸,宣彤2年,達到11.9萬噸。
宣彤時期,鐵路裏程超過5000公裏,年收入2000萬兩,郵政600萬兩,電報300萬兩。清朝開始每年向這些行業投入大量資金。1895-1911年,清朝投入5億兩白銀發展新興產業。
每年投入白銀2000-3000萬兩,加速了工商業的發展。尤其是江南壹帶,機械、電力、面粉、繅絲、紡織印染、化工、肥皂、榨油、自來水、火柴等公司,都是在清朝的公司法,即《公司法》下發展起來的。
1904,65438+10,21這壹天,清朝頒布了《大清商律公司法》。這是中國第壹部公司法。《公司法》第***131條在立法原則上采用英美法系,規定了合資公司、合資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四種法定公司形式。
另外,金融業也開始發展,比如大慶銀行,後來變成了中國銀行。1875起步的保險招商局,開啟了中國近代保險業。此外,清朝還有股市期貨市場,因為股市波動,清廷損失了幾千萬白銀。這些因素都是晚清財政收入爆炸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