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期貨交割標準
壹、鉛錠存放 鉛錠應存放在通風、幹燥、無腐蝕性物質的指定交割倉庫庫房內。倉庫在進出庫操作時,應避免鉛錠被雨淋。 二、倉單制作 制作鉛錠倉單時,交割倉庫除了進行單證驗收、計量稱重外,還必須對鉛錠包裝帶是否銹蝕(含鉛錠表面鐵銹痕跡)、鉛錠是否有表面批白銹進行檢驗判定,檢驗判定結果應及時通知並經客戶確認。 制作鉛錠倉單時,倉庫須對每張倉單對應的鉛錠進行外觀拍攝,建立留底檔案。 對於包裝帶銹蝕(含鉛錠表面有鐵銹痕跡)的鉛錠,不得制作倉單。 三、質量升貼水 根據鉛錠表面批白銹判定結果,暫按以下規定執行質量升貼水: (壹)對於沒有表面批白銹的鉛錠,按質量平水制作倉單。 (二)對於有表面批白銹的鉛錠,按質量貼水每噸120元制作倉單。 四、鉛錠標簽與包裝 鉛錠實物標簽紙上應明確註明生產廠、產地、產品名稱、商標、牌號、數量、重量、批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 每捆鉛錠包裝可采用以下方式之壹: (壹)30-32* mm 防銹鋼帶,井字型捆紮; (二)25* mm 聚酯打包帶,井字型捆紮,搭接處強度不低於同規格聚酯打包帶最小拉伸斷裂負荷的60%。 五、客戶如果對指定交割倉庫關於鉛錠包裝帶銹蝕(含鉛錠表面鐵銹痕跡)、鉛錠表面批白銹的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委托交易所指定質量檢驗機構進行復檢,並以復檢結果作為最終裁定。詳見《鉛錠(期貨交割)表面質量檢驗細則(試行)》。 (壹)鉛錠包裝帶銹蝕(含鉛錠表面鐵銹痕跡)的判定依據為: 鉛錠包裝鋼帶由於表面塗層脫落、日久雨淋等原因而生成表面氧化鐵銹蝕或由此造成鉛錠表面鐵銹痕跡,則判定該捆鉛錠包裝帶銹蝕(含鉛錠表面鐵銹痕跡)。 (二)鉛錠表面批白銹的判定依據為: 1、表面塊白銹: 由於在室外存放過程中雨淋等原因致使鉛錠表面形成白色條紋狀斑痕,則判定該塊鉛錠有表面塊白銹。 2、表面捆白銹: 有表面塊白銹的塊數超過該捆鉛錠總塊數的20%以上,則判定該捆鉛錠有表面捆白銹。 3、表面批白銹: 有表面捆白銹的捆數超過該手鉛錠總捆數的20%以上,則判定該手鉛錠有表面批白銹。 已做成倉單的鉛錠,在指定交割倉庫庫房存放時因熱濕天氣形成表面腐蝕白銹的,不影響交割。 已做成倉單的鉛錠,在指定交割倉庫庫房存放時因熱濕天氣而形成包裝帶銹蝕(含鉛錠表面鐵銹痕跡)的,倉庫應及時用聚酯包裝帶更換包裝,並向貨主收取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