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間上,以婚騙財的主觀故意發生在婚前;
2.行為上采取捏造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被害人的信任。行為人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物後,將財物用於個人奢靡;
3.騙取的財產是壹方婚前的財產或者與被害人有關聯的其他人的財產。
婚姻詐騙又稱婚姻詐騙、婚姻詐騙,是指詐騙分子騙取他人感情、財物,按照國家婚姻登記程序或以婚姻為誘餌,誘騙他人發生性關系、生育的行為。婚姻中,壹方故意隱瞞婚姻狀況、債務糾紛、家庭情況、婚史、身體缺陷或對另壹方不利的疾病。
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審理具體案件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於要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量刑;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要求法院通過審理追究被告人的經濟賠償責任。起訴必須由依法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公民或法人進行。
刑事案件的提起公訴主要是指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只有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被告知的情況下才可以提起自訴以及其他不需要追究的輕微刑事案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也可以由人民檢察院和被侵害的法人提起。民事訴訟法中的起訴,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因自身或者依法管理、支配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糾紛,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請求審判保護的訴訟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2街。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