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性支出、無形資產轉讓和開發支出、非法經營罰款和罰沒財產損失、罰款、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支付的滯納金、因自然災害或事故造成的損失賠償、超過國家規定的允許扣除標準的捐贈、各種贊助支出、其他與收入無關的支出、其他企業為提供與其應稅收入無關的擔保而發生的本息支出、職工宿舍修繕費、 本年度未扣除的項目,國家稅收法規規定可以提取的準備金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準備金,期貨交易所和期貨經紀機構提取的準備金,糧食白酒廣告費,價格內外未經批準的基金和費用,建立住房公積金和住房周轉金制度的企業出售給職工的住房損失,出售或出租房屋的折舊費和維修費, 住房公積金超過計稅工資標準的部分,給購房人的回扣、賄賂等違法費用,超出或超過法定範圍和標準的費用,金融企業返還的手續費,企業租戶支付的租房費用,勞務企業支付的就業保障金、滯納金等。 更多問題在會計網提問> &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