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日,2025元賣出3000噸大豆合約,以每噸2035元結算時,盈利 (2025-2035)*3000= -30000元。開倉綠豆合約買入價格不詳,所以綠豆合約當日盈虧無法計算。
3、第三日,才是真正看盈虧的時候。10手大豆買單盈利(2030-2000)*1000=30000元,20手大豆賣單盈利(2020-2030)*2000= -20000元,30手大豆賣單盈利(2025-2030)*3000= -15000元,所以大豆合約總的盈虧是30000-20000-15000= -5000元。綠豆合約還是缺少開倉價,如果第二題2810元是開倉價,則盈虧為(2810-2820)*2000=-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