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權作為壹種股權激勵方式,是指企業給予激勵對象的壹種期待權,激勵對象可以在未來壹定時間內以事先確定的固定價格購買壹定數量的企業股票。其激勵的核心是免費獲得股票期權,使他能夠以相對較低的價格購買發展壯大了幾年的股票,從而分享公司發展的收益。當然,如果股價縮水,激勵對象會放棄行權,從而避免損失。
第二,激勵的核心和作用不同。股票期權激勵的核心是免費獲得股票期權,使他能夠以相對較低的價格購買發展壯大了幾年的股票,從而分享公司發展的收益。當然,如果股價縮水,激勵對象會放棄行權,從而避免損失;股票期貨激勵的核心激勵對象可以盡快享有收益權,但收益與績效考核緊密掛鉤,不存在棄權行權。
第三,股票期權壹般是壹種沒有義務的權利。無義務是指壹旦給予激勵對象壹個股票期權,激勵對象不需要支付期權的對價,只需在未來行權時支付行權價格即可獲得股票,當然可以放棄行權;期貨股的激勵壹般是壹種債權,即激勵對象壹般需要支付對價才能獲得期貨股。當然,在實踐中,為了增加激勵幅度,也可以采用不計報酬的獎勵方式。
四、股票期權持有者只有期望交換真實股份的權利,沒有其他股份權利。而期貨持有人則享有股份收益權等權益,不享有股份所有權和投票權。
第五,股票期權激勵與公司業績沒有必然聯系,因為公司股價的上漲不壹定是業績增長的原因。未來股票激勵必然與公司業績和激勵對象的業績考核有關,公司也可以選擇未來股票是否可以轉換為真實股票以及轉換的條件。相比較而言,系統設計空間比較大,適用範圍比較廣。
1.期權,又稱期權,是壹種基於期貨的衍生金融工具。期權本質上是對金融領域的權利和義務分別定價,使權利受讓方在規定時間內就是否交易行使權利,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中,買入期權的壹方稱為買方,賣出期權的壹方稱為賣方;買方是權利的受讓人,賣方是必須履行買方權利的義務人。
二、股權激勵:又稱股東權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而言,股權是指股東可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狹義的股權僅指股東基於其資格,從公司或經濟利益上對公司的參與。
第三,經營權。股權作為股權質押的標的,只是狹義上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所謂股權,是指股東在公司中參與事務、享有財產利益的可轉讓的權利,這種權利是以出資方式取得的,是法律規定的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規定的。
四、期權是在未來(或壹段時間內)行使某種行為的權利(如以約定價格買入股權,以約定價格賣出商品),可以由所有者決定是否行使這種權利。股權是為了證明所有者有權從壹項資產中獲得經營收益,並對經營決策擁有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