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交易廳平倉買賣現貨”不同,“期轉現”是以買賣雙方商定的價格平倉(鄭商所規定商定價格在批準日價格限制範圍內)。期轉現與交割不同,買賣雙方可以提前期轉現交貨,也可以到交割月交貨,交貨時間、地點和品級由雙方商定。下面比較“期轉現”與“到期交割”、“在交易廳平倉後買賣現貨”所得到的購銷售價格,探究期轉現的合理性。 “交易廳平倉後買賣現貨”得到的購銷貨物價格
假如甲乙各自在交易廳平倉,再買賣現貨,則,甲購入小麥價:1060元/噸;乙銷售小麥價:1260元/噸。 “到期交割”得到的購銷貨物價格
假如甲乙到期執行交割,甲購小麥價格1100元/噸;乙銷小麥價格1300元/噸。這樣,甲乙雙方以各自建倉價格實現貨物的買賣。 1) 不考慮成本時,期轉現第壹種情況(a)對賣方有利,因為提前實現了建倉價格。期轉現第二種情況(b)對買方有利,因為買方購貨價格低於建倉價格。
2)相對於“到期交割”來說,期轉現成本更低,期轉現賣方可以提前收回貨款。而且減少了運輸、儲存、利息等交割費用。因此,期轉現比交割來說成本更低。
3)相對於“平倉後買賣現貨”來說,“期轉現”可以保證平倉價格的單壹性(single price)。上述分析中,假定期貨價格是唯壹,現貨價格也是唯壹的,其實,交易廳中平倉時,期貨價格不唯壹。現貨交易價格也不唯壹。買賣雙方以商定的價格平倉和商定的價格進行現貨交收,可以保證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唯壹。而且,商定的期貨價格稍高(低)時,現貨價格也同樣升高(降低),可以保證買賣雙方得到的購銷價格保持不變。期轉現能夠保證雙方平倉價格的單壹性(single price),是其得到廣泛應用的壹個重要原因。
4)相對於“平倉後買賣現貨”來說,“期轉現”還可以使現貨的交收價格與期貨的平倉價格同時鎖定,即期現價格風險同時鎖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