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不好意思我概念混淆了
miow_doll 回答的就很貼切並且簡明扼要
我現在重新整理下
對沖
1.
可以定義為:對沖交易是指在期貨期權遠期等市場上同時買入和賣出壹筆數量相同,品種相同,但期限不同的和約,以達到套利或規避風險等目的。
微觀的來說對沖就是壹種操作手段,簡單來說就是壹買壹賣,比如在期貨市場上買入3月份的大豆合約的同時賣出4月份的大豆合約,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規避市場波動的風險,,或者妳未來要賣出壹批貨物,那妳可以買入貨物登量的期貨以對沖現貨市場波動的風險,這也就是所謂的套期保值。
範圍再擴大點的話,舉個不恰當的例子,我個人認為保險其實也可看作壹種對沖,對沖妳生活或者財產方面的損失。
我認為對沖的目的不是為了獲得利潤,而是為了減少由於期貨價格波動產生的風險.目的就是為了保值.其成本只是購買期貨的手續費用,這同價格波動產生風險造成的損失相比是小很多了.所以對沖是很使用的規避風險的方法.
2.
對沖分很多種:
本意是壹種雙向操作。經濟上的對沖都是為了達到保值的目的。進出口貿易中的對沖是指進出口商為避免外幣升值所造成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在匯市上購買外幣,購買數量與其進口 商品需要支付的外幣等值;期貨上的對沖對沖是指客戶買進(賣出)期貨合約以後,在賣出(買進)壹個與原來品種數額交割月份都相同的期貨合約來抵消交收現貨的行為,它的要點是月份相同,方向相反,數量相同。
3.
什麽是“對沖(hedging)”,為什麽要對沖?
“對沖”又被譯作“套期保值”、“護盤”、“扶盤”、“頂險”、“對沖”、“套頭交易”等。早期的對沖是指“通過在期貨市場做壹手與現貨市場商品種類、數量相同,但交易部位相反之合約交易來抵消現貨市場交易中所存價格風險的交易方式”(劉鴻儒主編,1995)。
早期的對沖為的是真正的保值,曾用於農產品市場和外匯市場 。套期保值者(hedger)壹般都是實際生產者和消費者,或擁有商品將來出售者,或將來需要購進商品者,或擁有債權將來要收款者,或負人債務將來要償還者,等等。
這些人都面臨著因商品價格和貨幣價格變動而遭受損失的風險,對沖是為回避風險而做的壹種金融操作,目的是把暴露的風險用期貨或期權等形式回避掉(轉嫁出去),從而使自己的資產組合中沒有敞口風險。
比如,壹家法國出口商知道自己在三個月後要出口壹批汽車到美國,將收到100萬美元,但他不知道三個月以後美元對法郎的匯率是多少,如果美元大跌,他將蒙受損失。為避免風險,可以采取在期貨市場上賣空同等數額的美元(三個月以後交款),即鎖定匯率,從而避免匯率不確定帶來的風險。對沖既可以賣空,又可以買空。
如果妳已經擁有壹種資產並準備將來把它賣掉,妳就可以用賣空這種資產來鎖定價格。如果妳將來要買壹種資產,並擔心這種資產漲價,妳就可以現在就買這種資產的期貨。
由於這裏問題的實質是期貨價格與將來到期時現貨價格之差,所以誰也不會真正交割這種資產,所要交割的就是期貨價格與到期時現貨價格之差。從這個意義上說,對該資產的買賣是買空與賣空。
那麽什麽是對沖基金的“對沖“?不妨舉出對沖基金的鼻祖Jones的例子。Jones悟出對沖是壹種市場中性的戰略,通過對低估證券做多頭和對其它做空頭的操作,可以有效地將投資資本放大倍數,並使得有限的資源可以進行大筆買賣。
當時,市場上廣泛運用的兩種投資工具是賣空和杠桿效應。Jones將這兩種投資工具組合在壹起,創立了壹個新的投資體系。他將股票投資中的風險分為兩類:來自個股選擇的風險和來自整個市場的風險,並試圖將這兩種風險分隔開。他將壹部分資產用來維持壹籃子的被賣空的股票,以此作為沖銷市場總體水平下降的手段。在將市場風險控制到壹定限度的前提下,同時利用杠桿效應來放大他從個股選擇中獲得的利潤,策略是,買進特定的股票作多頭,再賣空另外壹些股票。
通過買進那些“價值低估”的股票並賣空那些“價值高估”的股票,就可以期望不論市場的行情如何,都可從中獲得利潤。
因此,Jones基金的投資組合被分割成性質相反的兩部分:
壹部分股票在市場看漲時獲利,另壹部分則在市場下跌時獲利。
這就是“對沖基金”的“對沖”手法。盡管Jones認為股票選擇比看準市場時機更為重要,他還是根據他對市場行情的預測增加或減少投資組合的凈敞口風險。由於股價的長期走勢是上漲的,Jones投資總的說來是“凈多頭”。
加入金融衍生工具比如期權以後會怎麽樣?
不妨再舉個例子。如果某公司股票的現價為150元,估計月底可升值至170元。傳統的做法是投資該公司股票,付出150元,壹旦獲利20元,則利潤與成本的比例為13.3%。但如果用期權,可以僅用每股5元(現股價)的保證金買入某公司本月市場價為150元的認購期權,如果月底該公司的股價升至170元,每股帳面可賺20元,減去保證金所付出的5元,凈賺15元(為簡便計,未算手續費),即以每股5元的成本獲利15元,利潤與成本的比率為300%,如果當初用150元去作期權投資,這時賺的就不是20元,而是驚人的4500元了。
可見,如果適當地運用衍生工具,只需以較低成本就可以獲取較多利潤,就象物理學中的杠桿原理,在遠離支點的作用點以較小的力舉起十分靠近支點的重物。金融學家將之稱為杠桿效應。這種情況下,假如說不是為了避險(也就是實際上不對沖),而純粹是作市場的方向,並且運用杠桿來進行賭註,壹旦做對了,當然能獲暴利,不過風險也極大,壹旦失手損失也呈杠桿效應放大。美國長期資本管理基金(LTCM)用自有資金22億美元作抵押,貸款1250億美元,其總資產1200多億美元,它所持有的金融產品涉及的各種有價證券的市值超過壹萬億美元,杠桿倍數達56.8,只要有千分之壹的風險就可遭滅頂之災。
這麽解釋不知道您明白了沒有
我覺得這樣已經很詳細了
實在是覺得這些文字都有用所以可能有些多了
壹開始的時候有疏漏實在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