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李小龍這個名字,很多人都會想到這位國際功夫巨星,他身上蓋著正能量的標簽。本案的兇手和他同名,但他們就像壹面鏡子的兩面,壹個是生來活在陽光下的正面形象,而本案是壹個永遠不能公然走在大街上的冷血連環殺手。
1964年,寧夏銀川壹對工人夫婦生下壹個兒子,取名李小龍。他們管教兒子的方式和其他人壹樣簡單粗暴。也許是因為這個原因,李小龍的性格非常叛逆。他從小學習不好,13歲輟學。雖然他還年輕,但他實際上是壹個很好的小偷。
李小龍,17歲,因為盜竊被送進少管所,第二年逃脫。然而,他出來後並沒有懸崖勒馬,而是繼續他的非法活動。18歲,又被抓了。這壹次判了5年,因為試圖逃跑被發現入獄,所以又多判了2年。
李小龍入獄期間,父母多次發生矛盾,最後離婚。李小龍出獄後,沒有家人庇護。他不得不找壹份工作來維持生活。雖然他只有25歲,但他仍然是壹個好年齡。如果他努力了,其實是可以步入正途的,但還是沒有管住自己罪惡的雙手。
1991年,李小龍認識了妻子,婚後兩人關系融洽。李小龍也嘗試過感受婚姻家庭帶來的歸屬感,但今年他也被保釋了。1994年,他因再次作案被警方抓獲,兩年後被釋放,但回來後發現妻子自殺,這對他產生了致命的影響。
1997年2月26日,李小龍第壹次殺人。那壹天,他和劉吵了起來,打了起來。最後用錐子把他刺死了。
從此他知道自己是個亡命之徒,認為自己反正殺了人,有壹個十個都無所謂了。也許是他第壹次犯罪留下的烙印。此後,他作案使用的武器大多是鐵錐。
從1997到1999,李小龍在河北、山西、河南、山東作案,並經常謊稱自己是“暖工”,增加了警方破案的難度。
在李小龍曾經作案的地區,不僅民眾擔驚受怕,警方也承受著前所未有的壓力,因為破案越快,李小龍手裏就剩下越多的生命。
通過李小龍作案時目擊者提供的信息,警方的“神筆”張欣畫出了與嫌疑人李小龍高度相似的畫像,對其作案特征進行了較為準確的描述。石家莊警方也懸賞10萬元為破案提供推力。
1999 165438+10月30日,太原警方在調查過程中將神色慌張的劉軍抓獲,經查證劉軍就是李小龍。
2000年6月6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李小龍死刑。這個犯下多起強奸搶劫殺人案的反派終於結束了罪惡的壹生。
在懸疑電影中,經常上演精神病患者殺死瘋子的故事。很多觀眾在看的時候可能會覺得很可怕,但是在生活中卻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
其實在搭訕陌生人的時候,我們的第壹反應壹定是把這個人當成壞人,時刻保持安全距離,留有反應的時間,以便逃避或者反擊。這樣才能保護好自己,也不指望好人給我們什麽好處,只希望壞人傷害不了我們,生命健康是最基本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