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期貨的可交割債券包括很多現券種類,那麽實際交割時應該使用哪壹只債券作為交割債券呢?國債期貨規定由空方選擇可交割債券券種,多方只能接受。這是因為空方作為國債的交付方,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持倉情況、交易能力來確定可以提供哪壹只債券用於交割。由多方來指定,而多方又恰恰選擇了流動性不佳的國債,有可能導致空方沒有能力提供該券種,最終導致交割失敗。
那麽,當由空方單方面選擇實際交割的券種時,他應該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債券用於交割。這個債券就被稱作最便宜可交割券(CTD)。之所以出現最便宜可交割券是因為用於連接實際現券和虛擬標準券的紐帶轉換因子的計算方法並不完美,如果該計算方法是完全公平的話,每壹只債券都應該被合理地估價,不存在哪壹只相對比較便宜。但是實踐中,對債券進行公允的定價是困難的,很難提供壹個既能夠公允地估計所有債券的價值,又不容易被任何人操縱的辦法。
被眾多國家廣泛采用的按照某壹個利率(如3%)進行折算的算法實際上假設了利率曲線是平坦的,且恰好等於3%,這種情況下所有債券都會是等價的,不存在誰比誰更便宜。但是,實際的市場情況是復雜的,利率曲線不可能完全平坦,也不可能恰好等於3%,這就造成了不同的債券在按照該規則計算轉換因子時,有的情況下獲利,有的情況下不利,獲利最多,價格最被高估的債券就成為最便宜可交割債券。
從實踐來看,當市場利率大於3%時,到期期限(久期)越長的債券在轉換時獲益就越多,長久期債券傾向於成為CTD;反之,當市場利率小於3%時,到期期限越短的債券在轉換時獲益越多,因此短久期債券傾向於成為C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