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標的物不同: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期權交易的標的物是壹種買賣權。
二是投資者的權利義務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期權金後獲得履行或不履行期權合約的權利,無需承擔個人義務;期貨合約是雙向交易,交易雙方都有到期交割期貨合約的義務。如果不願意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第三,履約保證金不同:期權交易中,買方的最大風險僅限於已支付的使用費,所以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賣方面臨的風險更大,必須交定金作為履約擔保。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繳納壹定比例的保證金。
第四,盈虧特征不同: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收益隨市場價格變化而變化,其最大虧損限於購買期權的溢價;賣方最大的收益(也就是買方最大的損失)就是版稅;期貨交易是壹種線性盈虧狀態,交易雙方都面臨著無權限的盈虧。
5.功能和作用不同: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期貨的套期保值,而是期貨合約的標的(現貨)的套期保值。期權也可以套期保值,對於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會損失版稅,以保值他的購買資金;對賣家來說,要麽商品按原價賣,要麽版稅也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