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在價格是固定的。那麽即使未來實物價格上漲或下跌,交割價格也保持不變;
2)實物交割時間固定。比如銅期貨合約CU1109確定在11的9月份交割。
3)標準化合同。合同條款和實物質量規格都是標準的,便於大規模交易和同價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