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第七條規定,期貨公司申請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應當提交以下材料:(1)資產管理業務試點申請書;(二)資產管理業務實施方案。其內容應為“-3”,包括目標市場和目標客戶的定位、主要投資策略、業務發展計劃、防止利益沖突的制度安排等。;(三)股東大會關於期貨公司申請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的決議文件;(四)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期貨業務許可證》復印件;(五)申請日前6個月的期貨公司風險監管報告;(六)期貨公司最近三年合規經營情況的說明;(七)資產管理業務管理制度文本,應當包括業務管理、人員管理、業務操作、風險控制、交易監控、利益沖突防範、合規檢查等內容。;(八)擬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的姓名、簡歷、相關資質和資格證書,以及公司出具的誠信合規證明材料;(九)營業場所和設施的說明;(10)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壹年度財務報告;申請日在下半年的,還應提供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報告;(11)律師事務所對期貨公司是否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股東大會決議是否合法出具的法律意見書;(12)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是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