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期合約和期貨合約很相似,容易混淆。因為這兩種合同都是合同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個日期以約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壹定數量的商品。它們之間的區別在於:
1,交易地點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交易,交易所是開放的,而遠期合約在交易所外交易。
2.合同的規範性是不同的。期貨合約是標準化合約,除價格外,對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割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進行統壹規定。遠期合同的所有事項都必須由交易雙方通過談判來確定,這是壹個復雜但適應性強的過程。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進行結算,結算公司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互不負責,沒有信用風險,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到期才交割,付款早就不變了,不存在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源於當時對方是否真的來履行合同,實物交割後是否能付款,也就是存在信用風險。
4.押金制度不壹樣。期貨合約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不規範,存在信用風險。押金或保證金要不要交,交多少,也是雙方約定,不存在統壹性。
5、履行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有套期保值機制,履約空間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化單位和每日交易振幅限制。如果遠期合同要中途取消,雙方必須同意。任何單方意誌都不能解除合同,其實物交付比例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