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的全過程可以概括為開倉、持倉、平倉或者實物交割。開倉,也叫開倉,是指交易者新買入或賣出壹定數量的期貨合約。開倉後未平倉的合約稱為未平倉合約或未平倉合約,也稱為持倉。在最後壹個交易日結束前,選擇合適的時機賣出已買入的期貨合約,或者回購已賣出的期貨合約,即通過壹筆金額相同、方向相反的期貨交易,對原期貨合約進行沖銷,從而結束期貨交易,解除到期實物交割的義務。這種買回賣出的合約或者賣出買入的合約的行為,叫做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