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28條規定,期貨交易所應當及時公布上市品種合約的成交量、成交價、持倉量、最高價與最低價、開盤價與收盤價和其他應當公布的即時行情,並保證即時行情的真實、準確。期貨交易所不得發布價格預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