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行解讀《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壹百條,規定期貨交易所工作人員應當自覺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政策,盡職盡責,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不得從事期貨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或者利用內幕信息獲取非法利益,不得為期貨交易所的會員和客戶謀取利益。期貨交易所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時,與本人或者其親屬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