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制交易所由全體會員***同出資組建,繳納壹定會員資格費,作為註冊資本。交納會員費是取得會員資格的基本條件之壹,不是投資行為,不存在回報。
公司制交易所由若幹股東***同出資組建,以營利為目的。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由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5家股東各出資1億元組成。
會員制與公司制交易所的區別:
1、設立目的不同。會員制法人以公***利益為目的,公司制法人以營利為目的,所獲利潤在股東間進行分配。
2、承擔法律責任不同。會員制交易所各會員除按規定分擔經費和出資繳納的款項外,會員不承擔交易中的任何責任;公司制股東除繳納股金外,還需要對交易所承擔有限責任。
3、試用法律不盡相同。會員制法人壹般適用於民法有關規定,公司制法人首先適用公司法規定。
4、資金來源不同。會員制交易所資金來源於會員繳納的資格金等,其每年開支均從當年盈利和會員每年上繳年會費中取得,盈余部分不作為紅利分給會員;公司制交易所資金來源於股東本人,只要交易所有盈利,即可將其作為紅利在出資人中進行分配。
作為壹般投資者來說壹般不會明顯感覺到其區別,按照其不同組織形式來看公司制交易所更有競爭力,會員制交易所因其收益不能在會員間分配,使會員管理交易所的動力不足,另交易所的非營利性降低了交易所的管理效率,不能適應日益激烈的競爭環境。今年以來世界上許多大型交易所都由會員制改為公司制,這已成為全球交易所發展的壹個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