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棉花倉單強制註銷時間調整為N+1年11月的第15個交易日。
修訂棉花期貨倉單有效期能夠保障用於1月合約交割的均為新年度產棉花,有效解決1月合約交割時新陳棉花交雜問題,突出1月合約價格的代表性。同時,縮短倉單有效期有利於減少倉單貨物在庫時間,減少陳棉積壓,提升交割倉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