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物交割是指期貨合約買賣雙方在合約到期時,按照交易所制定的規則和程序,通過轉移期貨合約標的物的所有權,對到期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的行為。商品期貨交易壹般采用實物交割的方式。
現金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在期末平倉時,以結算價計算未平倉合約的盈虧,期貨合約最終以現金支付方式結算。這種交割方式主要用於金融期貨等無法實物交割的期貨合約,如股指期貨合約。近年來,壹些國外交易所也在探索利用現金交割進行商品期貨交易。中國的商品期貨市場不允許現金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