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競價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則,即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高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低於集合 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等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賣出申報,根據買入申報量和賣出申報量的多少,按少 的壹方的申報量成交。若有多個價位滿足最大成交量原則,則開盤價取與前壹交易日結算價最近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