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於本合約實物交割的金錠,金含量不低於99.95%。
2、交割的金錠為1000克規格的金錠(金含量不小於99.99%)或3000克規格的金錠(金含量不小於99.95%)。
3、3000克金錠,每塊金錠重量(純重)溢短不超過±50克。1000克金錠,每塊金錠重量(毛重)不得小於1000克,超過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