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非結算會員從事期貨交易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有全面結算會員的期貨公司以非結算會員的保證金先行承擔非結算會員的違約責任;保證金不足的,全面結算會員的期貨公司以風險準備金和自有資金承擔違約責任,並由此獲得對非結算會員的相應追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