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是期貨公司對投資者的壹項基本服務,也是期貨公司的法定義務,期貨公司和投資者之間及時、有效的通知和確認是期貨交易順利進行的基礎和保證。
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公司對投資者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只要投資者在該交易日有交易、有持倉或者有出入金的,期貨公司均應當在當日結算後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向投資者發出顯示其賬戶權益狀況和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報告。這是期貨公司的義務。如果投資者當日沒有交易、持倉及出入金時,期貨公司經投資者同意,可以不對投資者發出交易結算報告。
為了確保期貨公司能夠履行通知義務,投資者及時了解自己賬戶的交易情況,實踐中,《期貨經紀合同》中都會約定利用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查詢系統作為期貨公司向投資者發送交易結算報告、追加保證金通知等文件的主要通知方式。期貨公司在每日結算以後,及時將投資者賬戶的交易結算報告、追加保證金通知等文件發送到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投資者登錄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查詢系統,接收期貨公司發出的交易結算報告、追加保證金通知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