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業務是指機構或個人作為中間商向有需要的客戶推薦期貨經紀人,以便在中間向經紀人收取傭金。IB英文全稱introducing broker,該業務起源於美國,通常是機構提供的服務,可以幫助期貨經紀人開發合適的客戶群體,但對於中介機構,在業務過程中需要做好相關的風險管理。
IB的從業要求
1、申請開展IB金融機構在申請前必須滿足半年的風險控制指標IB業務條件;
2.申請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與業務相關的制度,並配備相應的合格員工和能夠從事業務的技術體系;
3.申請人必須擁有期貨公司的所有權或控制權。期貨公司還有相應的分級會員結算制度,申請前至少兩個月的風險控制指標符合要求;
4.此外,還必須滿足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