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期貨公司借入次級債務、向股東或者其關聯企業借入具有次級債務性質的長期借款以及其他清償順序在普通債之後的債務,可以按照規定計入凈資本。期貨公司應當在相關事項完成後 5 個工作日內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期貨公司不得互相持有次級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