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期貨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應當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職權範圍內的事項進行審議和表決。股東大會每年至少召開壹次。期貨公司的股東應當按照其出資額或者所持股份比例行使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