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六條規定,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包括期貨公司凈資本、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例、負債與凈資產的比例、最低結算準備金要求,以衡量期貨公司的財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