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變更住所或營業場所,應當向擬遷人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下列備案材料:(1)備案報告;(2)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3)公司決議文件;(4)關於客戶資產處理情況,變更後住所和使用的設施符合期貨業務需要的說明;(5)變更後住所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6)首席風險官出具的公司符合相關條件的意見;(7)期貨公司原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正、副本原件;(8)中國證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期貨公司在提交備案材料時,應當將備案材料同時抄報擬遷出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考察考點:第三章第壹節 期貨公司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