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保證金交易是如何計算盈虧的呢? 比方黃金期貨的杠桿是10倍,也就是10%的保證金,妳想在黃金300元/克位置買入1手(1手=1000克)黃金期貨 則所動用的保證金為: 1手×1000克×300元/克×10%=3萬元 如果在隨後的壹段時間內黃金上漲到400元/克,那麽,妳的獲利便是: 獲利=1×1000克×(400元/克-300元/克)=10萬元 以獲利比例看如果采用實盤交易的方式交易者用30萬元以300元/克買入1手黃金,待其漲到400元/克時拋出可獲利10萬元,即(10萬÷30萬*100%)=33.3%,而保證金的交易方式的獲利為(10萬÷3萬)×100%=333.3%
由此可見,妳在交易期貨的時候切記不要滿倉,樓主的計算沒有錯誤,但是在計算期貨盈虧的時候不能以保證金為標準計算,而是以所購買期貨品種的當前價格為標準。以上方例子,5萬塊開倉買入1手黃金期貨,則占用的保證金為3萬元,剩余的2萬元當做風險準備金,也就是說當黃金從300元/克跌至280元/克時,妳的虧損為(300-280)*1000元/克=2萬元。也就是說當這2萬元虧完時妳的保證金就開始報警了,需要及時追加保證金,不然要被強行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