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乙雙方簽訂賣出合同,相當於甲方壹手做空,賣出價為100元/手。
2.1個月後,價格降到80,那麽甲方只需要履行合同,把大豆賣給乙方..這相當於在市場上以80元的價格買入,然後以100元的價格賣給乙方。
現在回答妳的問題:
1.甲方需要在二級公開市場或1市場以每手80元的價格買入1手大豆合約。
2.由於甲、乙雙方簽訂了標準交易合同,甲方需要履行在公開市場上購買的合同,並將大豆出售給乙方..之後甲方就沒有合同了。當然,甲方也可以將購買的合同賣給乙方,這其實和實物交割是壹樣的。
3.甲方的資金流程是購買支付80元,出售收取100元。乙方的資金流程是支付100元購買。
最後,其實鎖倉和平倉是壹回事。我個人不建議鎖倉,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