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交割方式
1、“集中性”交割:即所有到期合約在交割月份最後交易日過後壹次性集中交割的交割方式。
2、“分散性”交割:即除了在交割月份的最後交易日過後所有到期合約全部配對交割外,在交割月第壹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之間的規定時間也可進行交割的交割方式。
(二)交割結算價
我國期貨合約的交割結算價通常為該合約交割配對日的結算價或為該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交割商品計價以交割結算價為基礎,再加上不同等級商品質量升貼水以及異地交割倉庫與基準交割倉庫的升貼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