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倉是指投資者賬戶上權益為負值的風險狀況,即投資者的虧損超過了開倉前賬戶上的保證金,從而對期貨公司負有債務的情況。
在期貨公司嚴格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的情況下,穿倉事件雖不常見,但也偶有發生。在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化時,如果投資者保證金賬戶中資金的絕大部分都被交易保證金所占用,而且交易方向又與市場走勢相反時,由於保證金交易的杠桿效應,就可能出現穿倉。
期貨市場遵從“買賣自負”的原則,穿倉損失是投資者交易的結果,虧損超過了其向期貨公司交納的期貨保證金,期貨公司為此向期貨交易所替投資者墊付了超出保證金的部分損失,屬於期貨公司給投資者融資,期貨公司因此享有了向投資者追償的權利,投資者應向期貨公司履行賠償責任。
擴展資料:
顯然,只要滬深300指數期貨不下跌到3000點之下,客戶都不會出現穿倉事件,因為從4000點下跌到3000點,下跌點位為1000點,按照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乘數300元計算,客戶虧損=1000×300=300000元,正好等於客戶初始保證金的金額。
當然,除非行情出現劇烈波動情況,期貨公司的風險控制機制壹般不會讓客戶的持倉進入穿倉這樣的風險狀況,通常當客戶權益只能滿足交易所收取的保證金水平時(即觸發了強平點),期貨公司就會向客戶發出追保通知書。
並且對客戶賬戶和行情實施密切監控,當客戶風險狀況繼續惡化並且行情沒有朝有利於客戶持倉方向發展的跡象時,期貨公司會在履行了必要的通知義務後實施強制平倉。
那麽,媒體所說的“客戶穿倉xx萬仍可交易”的情況在什麽點位出現呢?對於上述客戶來說,只要滬深300指數期貨不跌穿3409.1點,該客戶賬戶上的可用資金都是正的。因為在3409.1點,持倉保證金為122727.6元(註意,因為點數下跌了,所以持倉保證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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