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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合約是買方同意在壹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接收某種資產,賣方同意在壹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交付某種資產的協議。雙方同意將來交易時使用的價格稱為期貨價格。雙方將來必須進行交易的指定日期稱為結算日或交割日。雙方同意交換的資產稱為“標的”。如果投資者通過買入期貨合約(即同意在將來日期買入)在市場上取得壹個頭寸,稱多頭頭寸或在期貨上做多。相反,如果投資者取得的頭寸是賣出期貨合約(即承擔將來賣出的合約責任),稱空頭頭寸或在期貨上做空。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的標準化的合約。期貨合約的持有者可借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壹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壹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壹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準化合約。它是期貨交易的對象,期貨交易參與者正是通過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期貨合約,轉移價格風險,獲取風險收益。期貨合約是在現貨合同和現貨遠期合約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但它們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期貨合約條款的標準化。在期貨市場交易的期貨合約,其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等級和交割等級及替代品升貼水標準、交割地點、交割月份等條款都是標準化的,使期貨合約具有普遍性特征。期貨合約中,只有期貨價格是唯壹變量,在交易所以公開競價方式產生。商品期貨合約規定了統壹的、標準化的質量等級,壹般采用被國際上普遍認可的商品質量等級標準。例如,由於我國黃豆在國際貿易中所占的比例比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谷物交易所就以我國產黃豆為該交易所黃豆質量等級的標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