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拍賣行的價格都比較低,選擇的余地很大。但是,由於房屋是先交房後交付的,購房消費的過程和結果取決於購房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的履行,而購房合同的履行除了受到開發商自身經營的影響外,還受到諸多客觀因素的制約。
1.查看售樓處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售房單位是否壹致,預售許可證日期是否過期。現在很多地區已經禁止銷售期房了。
2.上網查壹下工程公司的評價,看看有沒有不良記錄。這些在網上有信用檔案。查查哪個物業在小區,也上網查查物業公司的口碑。壹般大地產商的信譽基本沒問題,資金周轉壓力小,不太可能有問題。主要是壹些初級的小公司。
3.具體看壹下施工現場的施工情況,看看建築落實到什麽程度,施工人員的狀態,是否在正常施工等。
4.付款時間和方式。分期支付房款,既減輕了經濟壓力,也是對開發商如期履行合同的最好約束。雙方可約定在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後的幾個工作日內,根據該房屋的工程進度逐筆支付,直至支付最後壹筆款項。
5.違約責任的約定,約定了開發商不按期交房,如何賠償購房者的經濟損失。這是不同於買賣合同的合同,可以維護自身權益。按照壹般的違約條款,買方只能在合同到期後要求賠償或退款,而這壹期限不僅包括合同本身的期限,還包括漫長的協商、談判或訴訟期限,這對於買方權利的保護非常不利。但如果工程實際進度與約定進度嚴重不符,或者到期不能交房,買受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提前解除合同,要求開發商立即支付經濟損失或者退還房款。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直接采取起訴、仲裁等司法救濟手段,會更加及時、細致地保護買方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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