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根據《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第四條,從事證券期貨市場活動的公民(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誠實守信,遵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依法制定的自律規則。
禁止欺詐、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不誠信信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