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易的時候,妳覺得要漲上去了,妳就要壹張看漲的訂單,稱為“買入”,真的漲上去的時候,為了能獲利,妳必須把這個訂單“賣出”賺取差價,此時就稱賣出動作為“平倉”。
2. 反之,當妳覺得要下跌了,妳需要壹張看跌的訂單,也就是先借貨“賣出”,真的下跌的時候,妳再”買入“歸還以賺取差價,這個”買入“的動作也就稱為平倉。
3. 綜上所述,當妳手頭上有訂單在時,為了呀結束該訂單,妳所做的就是要把它”平倉“以完成整個交易過程。平倉風險意味著交易者很難通過對沖來平倉。平倉風險,特別是在期貨表現出持續的單邊趨勢,並且清算風險或交割月份即將到來,這降低了市場流動性。清算風險使交易者無法及時平倉,損失慘重。
什麽是強制平倉? 強制平倉是指當期貨交易所會員或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並未在規定時間內補足,或者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量超出規定的限額時,或者會員、客戶違規時,交易所為了防止風險進壹步擴大,而實行強制平倉。 強行平倉制度是與持倉限制制度和漲跌停板制度等相互配合的風險管理制度。當交易所會員或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並未在規定時間內補足,或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量超出規定的限額,或當會員或客戶違規時,交易所為了防止風險進壹步擴大,將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強制性平倉處理,這就是強行平倉制度。
為什麽會被強制平倉? 當會員結算準備金余額小於零,並未在規定時間內補足的強行平倉分三種情況: 第壹、當只有自營賬戶違約時,對自營賬戶的持倉按合約總持倉量大小順序進行強平。如果強行平倉後,結算準備金仍小於零,對其代理賬戶中的投資者進行移倉; 第二、當只有經紀賬戶違約時,首先動用自營賬戶的結算準備金余額和平倉金額進行補足,再對經紀賬戶中的持倉按壹定原則進行強平; 第三、當自營賬戶和經紀賬戶都違約時,強行平倉順序是先自營賬戶,後經紀賬戶。如果經紀賬戶頭寸強行平倉後,結算準備金大於零,對投資者進行移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