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用卡備用金如果被拒絕可以再次申請,是否通過由審核系統決定。
根據平安銀行信用卡“專項消費準備金”分期付款條款第七條:
持卡人申請“消費專項備用金”時,銀行有權根據持卡人的信用記錄以及銀行的相關業務規定和業務判斷,自主決定是否批準其申請。銀行批準持卡人的申請後,會將“消費專項準備金”劃入持卡人的信用卡賬戶。申請壹經批準,持卡人不得更改或取消申請。
“消費專項備用金”適用於銀行發行的信用卡主持卡人申請,附屬持卡人除外。銀行會定期更新符合申請“消費專項備用金”條件的目標客戶,只有目標持卡人才能向銀行申請“消費專項備用金”。
擴展數據:
平安銀行信用卡“特別消費準備金”分期付款條款及細則相關規定。
“消費專項儲備基金”的幣種僅限於人民幣。申請資格、可辦理金額、申請期數由銀行根據客戶用卡情況綜合評定,最高可辦理金額不超過30萬元人民幣。
“消費備用金”申請成功後,總分期金額不占用持卡人信用卡賬戶的可用金額,但會占用分期本金和手續費過賬後的可用金額。
“消費專項儲備基金”不得用於下列目的和用途:
1.不得以任何形式進入證券市場,或用於股權投資、證券期貨等投機性操作和民間借貸;
2、不得用於房地產項目開發、購買住房;
3.不得用於生產、經營、投資等非消費領域;
4.其他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的情形。
平安銀行-平安銀行信用卡“特別消費準備金”分期付款條款及細則
暫時不符合提取備用金的條件。
用戶申請平安備用金被壹秒否決,主要是不符合平安備用金使用條件。
平安備用金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必須是平安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請金額不低於2000,申請人個人信用信息良好。
只要不滿足其中壹個或多個條件,就會出現第二次拒絕申請備用金的情況。
信用報告分為個人信用報告和企業信用報告,是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發布的個人信用信息記錄,用於查詢個人或企業的社會信用。信用報告分為三類,即個人基本信息、信用交易信息和其他信息。
新版央行個人征信系統上線運行,逾期記錄“有效期”正式定為五年。新征信報告將逾期信息的起點設定為65438+2009年10月,之前的不良還款記錄已刪除。
因為相關部門沒有明確規定負面記錄的限制,所以在舊的個人征信報告中,逾期記錄無論多少年前都會顯示。新的信用報告只顯示消費者最近五年的逾期記錄。
如果在征信報告中記錄了妳借了錢沒有還,銀行在考慮是否給妳提供貸款的時候壹定要慎重。銀行極有可能讓妳提供抵押、擔保,或者降低貸款額度,或者提高貸款利率,或者拒絕給妳貸款。如果信用報告顯示妳借了很多錢,銀行會非常謹慎,怕妳負債太多難以承受,可能會拒絕再給妳提供貸款。
征信是由專業、獨立的第三方機構為個人或企業建立信用檔案,依法采集並客觀記錄其信用信息,依法對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務的活動。為專業征信機構提供了壹個享受征信的平臺。
征信活動的出現源於信用交易的產生和發展。信用是以償還為基礎的特殊形式的價值運動,包括貨幣借貸和商品信用銷售,如銀行信用和商業信用。現代經濟是信用經濟,信用作為壹種具體的經濟交易,是商品經濟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
信用的本質是壹種債權債務關系,即貸款人(債權人)相信受托人(債務人)有償還能力,同意受托人作出的未來還款的承諾。但是,當商品經濟高度發達,信用交易的範圍日益廣泛,特別是信用交易蔓延到全國乃至全世界的時候,壹方要想知道另壹方的信用狀況將會極其困難。
此時,了解市場交易主體的信用狀況成為壹種需求,征信活動也應運而生。可見,征信實際上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而產生和發展的,是為信用活動提供的信用信息服務。
平安備用金為什麽拒絕?
用戶申請平安備用金被壹秒否決,主要是不符合平安備用金使用條件。平安備用金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必須是平安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請金額不低於2000,申請人個人信用信息良好。只要不滿足其中壹個或多個條件,就會出現第二次拒絕申請備用金的情況。
平安銀行備用金實際上是專門為持有平安信用卡的客戶提供的小額應急資金。客戶收到平安消費備用金後,可用於日常刷卡消費和網上支付(到賬後優先於信用卡的授信額度),也可用於沖抵已經開出的賬單。
但平安消費公積金不能提取、轉移、回收。如果要進行大額交易,還得提前撥打平安銀行客服熱線95511,開通單筆大額消費。
妳還需要註意的是,平安消費備用金到賬後,無論客戶是否使用,從第二個月開始,固定本金和手續費按月償還,所以客戶最好盡快使用。
如果要申請平安消費備用金,只有主卡持卡人可以申請,附屬卡持卡人不能申請,申請幣種僅限人民幣。備用金的申請金額不能高於50萬人民幣,當然也不能低於3000人民幣。
平安銀行,全稱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跨地區股份制商業銀行,是中國大陸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之壹。註冊資本565438元+0.2335億元,總資產近65438元+0.37萬億元。其總部位於廣東省深圳市。
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平安”)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平安銀行股份約26.84億股,占比約52.38%,為平安銀行控股股東。在中國有34家分公司,在香港有代表處。
2012,1,平安銀行的前身深圳發展銀行收購平安保險集團旗下的深圳平安銀行。收購後,深發展更名為新平安銀行,新平安銀行正式開業。2065438+2009年6月26日,平安銀行等8家銀行啟動首批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