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地產泡沫的解釋
查爾斯·金德爾伯格(Charles kindleberger)在為《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詞典》(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Economics)撰寫的詞條“泡沫”中寫道:“泡沫可以被寬泛地定義為:壹項資產或壹系列資產的價格在連續過程中的急劇上漲。最初的價格上漲使人們預期價格會進壹步上漲,從而吸引新的買家——這些人壹般是通過買賣資產獲利的投機者,但他們實際上對資產的用途及其盈利能力並不感興趣。隨著價格上漲,往往預期會反轉,價格暴跌,這通常會導致金融危機。”
所謂泡沫,是指壹種資產在持續的交易過程中價格突然上漲,價格嚴重偏離價值。此時的經濟充滿了無法體現物質財富的貨幣泡沫。當資產價格上升到難以承受的程度時,必然會暴跌,仿佛泡沫破裂,經濟開始由繁榮轉為衰退,這就是所謂的“泡沫經濟”。泡沫經濟的兩個特點是:商品的供求嚴重失衡,需求遠大於供給;投機交易氣氛非常濃厚。房地產泡沫是泡沫的壹種,是以房地產為載體的泡沫經濟。是指房地產投機導致的房地產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市場價格脫離實際使用者的支持。最早可以考證的房地產泡沫是1923到1926的美國佛羅裏達房地產泡沫。這股炒房狂潮壹度引發華爾街股市崩盤,並導致以美國為首的20世紀30年代全球經濟危機,最終導致二戰爆發。日本的地價泡沫,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積累,到90年代初破滅,是歷史上持續時間最長的房地產泡沫。從1991的地價泡沫破滅到現在,日本經濟始終沒有走出蕭條的陰影,甚至被比作二戰後日本的又壹次“戰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