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渣”工程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馮家山水庫飲水工程是以灌溉為主,兼作防洪、發電、供水、養殖、旅遊等綜合利用的大型水利工程,總庫容3.89億立方米。
1996年,引水工程動工建設時,寶雞市政府專門成立了馮家山水庫引水工程建設領導小組,時任寶雞市長的龐家鈺親任總指揮。該項目於1996年動工建設,原本預算1.9億元,計劃兩年竣工,但實際工期延長,投資增至3.1億元。
該工程在1999年建成後,主管道便連續爆裂3次,隨後的2003年中秋節又爆裂過壹次,2004年12月18日爆裂壹次,每次爆裂都要使寶雞市區大面積停水壹到兩天。最後的壹次爆裂發生在2005年7月17日,主管道爆裂壹個直徑約80厘米的缺口,沖出的水柱達7米多高,造成庫區遇水災,而市區遭“水荒”的後果。
對於此事,陜西省委的通報稱,龐家鈺在“兼任寶雞市馮家山水庫取水工程建設指揮部總指揮期間,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工程中使用了不合格管材,導致輸水、引水管線多次發生爆管事故,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違規設立“寶證” 累計損失3.16億元
據陜西省委通報,“經查,1997年至1999年,龐家鈺利用職務之便違規批準設立寶證公司,寶證公司累計造成損失達3.16億元”。
1992年成立的寶證公司,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長期非法從事金融業務活動,搭車超發巨額國債,用於投資房地產、期貨交易、炒股票等,致使9800多萬元國家資金到期不能歸還。該案涉及金融證券單位、黨政司法機關近20余人,被檢察機關批準或決定逮捕的涉案人員達15人之多。
寶證公司是由時任副市長的龐家鈺親自批準成立的,而按照當時各地國債發行的模式,各地政府主管領導要擔任國債委員會主任,而龐家鈺當時正是寶雞市國債委員會的主任。在發行債券時,龐家鈺還曾於1992年8月3日批示,“已和財政局李局長商量由財政局講明政府同意字樣,由財政局自己審批。”
道德敗壞與“有夫之婦”私通
在寶雞官場的壹些小圈子裏,龐家鈺的“桃色事件”並非新聞。壹些知情者甚至能指名道姓地說出龐家鈺和那位“有夫之婦”私通。龐家鈺被“雙規”後,被沒收監控的手機還經常收到壹些表達曖昧、語言明顯超越壹般同誌關系的短信。隨後,辦案人員順藤摸瓜找到了與龐家鈺私通的“有夫之婦”。
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壹審判決認為,龐家鈺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錢款,數額巨大,其行為已經構成受賄罪;龐家鈺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家重大損失,其行為構成玩忽職守罪。法院以龐家鈺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以玩忽職守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