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反對者,大多站在女方的立場。因為女性在婚戀中往往處於弱勢地位,更容易受到傷害,比如未婚先孕。所以,有反對同居的。
作為壹名婚姻律師,我認為如果條件允許,婚前可以進行試婚。婚前同居的行為可以幫助妳認清對方的優缺點,比如壹些難以忍受的缺點,可以幫助妳避免壹場錯誤的婚姻。離婚後再婚總是和初婚不壹樣。
但是,同居也伴隨著壹定的風險。很多未婚先孕也大量存在。所以,既然要成人,就要有成人意識和責任。婚姻中的幸福不是靠賭博獲得的。同居期間,女方要學會保護自己。離婚的時候,沒有絕對的贏家。男女同居本來是婚後,現在反過來了,先同居,再結婚,甚至是老公孩子,再結婚。
為了刺激國民經濟,搞赤字財政,緩和通貨膨脹,鞭打快牛,利益耗盡。為了刺激私人消費,我們不遺余力地倡導高級消費,如抵押貸款、汽車貸款、貨物貸款和遠期汽車期貨。因此,花錢買食物已經成為壹種時尚潮流。大環境影響了小氣鬼。過去莊嚴神聖的愛情和婚姻也隨之推進。青年男女爭先恐後地早戀、早婚、早育。提前同居,懷孕生子是常有的事。婚姻成了可有可無的形式,成了事後諸葛亮,從而帶來了壹系列嚴重的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