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付結算中間業務,是指因債權債務引起的與貨幣支付、資金轉移有關的收費業務,如支票結算、進口提單、承兌匯票等。
2.銀行卡業務是授權金融機構向社會發行的具有消費信貸、轉賬結算、現金存取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3.代理中間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委托,辦理客戶指定的經濟事務,提供金融服務並收取壹定費用的業務,包括政策性銀行業務、收付業務、證券業務、保險代理業務和銀行卡收單業務。
4.擔保中間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客戶償債能力提供擔保,承擔客戶違約風險的業務。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備用信用證、各類擔保等。
5.承諾中間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根據事先約定的條件,在未來某壹日期向客戶提供約定授信的業務,包括貸款承諾、透支額度等可撤銷承諾,以及備用信用額度、回購協議、票據發行便利等不可撤銷承諾。
6.交易性中間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滿足客戶套期保值或自身風險管理的需要,利用各種金融工具進行的資金交易活動,包括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品。
7.基金托管業務是指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接受基金管理公司的委托,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資產,為托管基金辦理基金資金結算、資金劃轉、會計核算、基金估值以及監督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咨詢業務是商業銀行依托自身信息和人才優勢,收集整理相關信息,結合銀行和客戶資金流動特點,為客戶形成滿足其經營管理需求的系統方案的服務活動,主要包括財務顧問和現金管理服務。
9.其他中間業務,包括保管箱業務和其他不能歸入上述八類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