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村商業銀行是正規銀行。是由轄區內農戶、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發起設立的股份制地方金融機構。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2.農村商業銀行還需要遵守國家金融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確保合規經營,接受國家金融監管部門的定期檢查和評估。農村商業銀行也實行存款保險制度,客戶存款受國家存款保險基金保護。因此,從法律和監管的角度來看,農村商業銀行是正規的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