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享有的權益:
1.持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居住證的人員在居住地依法享有“三項權利”:
1.就業;
2.參加社會保險;
3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和使用。
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以下“六項”基本公共服務:
1.義務教育;
?南昌市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享有的權益:
1.持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居住證的人員在居住地依法享有“三項權利”:
1.就業;
2.參加社會保險;
3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和使用。
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以下“六項”基本公共服務:
1.義務教育;
?南昌市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享有的權益:
1.持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居住證的人員在居住地依法享有“三項權利”:
1.就業;
2.參加社會保險;
3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和使用。
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以下“六項”基本公共服務:
1.義務教育;
2.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3.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4.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6.國家和居住地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在內地(大陸)享受以下九項便利:
1.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工具;
2.住宿酒店;
3.辦理銀行、保險、證券、期貨等金融業務;
4.與內地(大陸)居民同等待遇的購物、購買公園和各類文化體育場館門票、文化娛樂、商務出差等消費活動;
5.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
6.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7.在居住地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8.在居住地登記產科服務;
9.國家和居住地規定的其他便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