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負責辦理貨物出口手續,獲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批文;
3.負責租船或訂艙位並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
4.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
5.負責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前的所有費用和風險;
6.負責提供貨物到約定目的港的商業發票、保險單和運輸單據。如果買賣雙方同意使用電子通信,所有文件都可以被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數據交換信息所取代。
買方的主要責任和義務:
1.負責按合同規定支付價款;
2.負責辦理貨物進口手續,獲取進口許可證或其他批文;
3.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後的壹切費用和風險;
4.收取賣方按合同支付的貨款,接受符合合同的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