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概念
外匯(或Forex)是國際匯兌的縮寫。本質上就是把本國貨幣兌換成外幣,從而相應地把這部分資金轉移到國外。
外匯作為國際支付手段,必須具備三個特征:可負擔性、可獲得性和可兌換性。
我國外匯是指可以用於國際結算的以外幣表示的支付手段和資產,包括以下五項內容: (壹)外幣,包括紙幣和硬幣;
(二)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和郵政儲蓄憑證;
(三)外幣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和股票;(4)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⑸其他外匯資產。
根據外匯來源和用途的不同,分為:
(1)貿易外匯。指進出口貿易收支的外匯,包括貨物及相關配套費用,是壹國外匯的主要來源和用途。
(2)非貿易外匯。指除進出口貿易和資本進出口以外的其他各方收付的外匯,包括勞務外匯、匯款、捐贈和援助外匯。
根據外匯的交割期限,分為:
(1)即期外匯,又稱即期外匯。指外匯交易完成後當日或兩個營業日內交割的外匯。
⑵遠期外匯,又稱遠期外匯。是指買賣雙方不需要立即交割,只需簽訂買賣合同,約定在未來某個時間(兩個營業日後)交割的外匯。
外匯常識
外匯匯率是壹國貨幣兌換成另壹國貨幣的比率或價格,也可以說是用壹國貨幣表示的另壹國貨幣的價格。
匯率的外匯牌價法:
直接報價(直接報價)。是基於某個單位(1或者100,10000單位等。)的外幣,折算成壹定數量的本國貨幣來表示匯率。即以壹定單位的外幣為基礎,計算出多少本國貨幣,所以也叫應付價格法。比如人民幣市場匯率。
間接報價法。它是以壹定單位的本國貨幣,換算成壹定數量的外幣來表示匯率。也就是應該賺多少外幣是根據壹定單位的本國貨幣來計算的。因此,也稱為應收賬款計價方法。比如紐約外匯市場。
根據銀行買賣外匯的角度,分為:
(1)買入價,又稱買入價。
(2)賣出匯率,又稱賣出價。
(3)中間匯率也叫中間價,是買入價和賣出價的平均值。
(4)現金匯率,是指銀行買賣外匯現金所使用的匯率,也有買入價和賣出價之差。
按照銀行外匯匯款的方式,分為:電匯匯率;電匯費率;匯票匯款(D/D匯率)
二。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外匯管理
外匯管理又稱外匯管制,是指對外匯收支、交易、借貸、轉讓、國際結算、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的壹種限制性政策措施。
我國目前的外匯管理體制基本屬於部分外匯管制,即經常項目外匯交易不受管制或基本管制,但資本項目外匯交易受到壹定程度的限制。
中國外匯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創造條件,在經常項目可兌換的基礎上,逐步放開並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從而實現人民幣的完全可兌換。
壹、經常項目外匯管理
主要包括:經常項目可兌換、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管理和進出口核銷制度。
經常賬戶可兌換性
指經常項目下的各類交易,包括貨物進出口、支付運輸費、保險費、勞務、出境旅遊、投資利潤、借款利息、股息、紅利等。,從銀行購匯或從外匯賬戶支付時不受限制。
1997國務院明確,我國通過立法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下可兌換,其中增加了規定,國家不限制經常項目國際支付和轉移。
(二)銀行結算系統
目前,我國對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實行銀行結匯制度。從1997年6月5日至10月,中資企業逐步獲準開立外匯賬戶,並保留壹定數額的外匯收入。
外商投資企業經常項目內的外匯收入可開立外匯結算賬戶,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確定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結算賬戶可保留的最高外匯額度。最高限額以內的外匯可以留成或者賣給外匯指定銀行或者外匯調劑中心,超過最高限額的部分必須賣給外匯指定銀行或者外匯調劑中心。
(三)出口收付匯核銷制度
出口收匯核銷是指貨物出口後,對相應的外匯收入進行核銷。
進口付匯核銷是指進口付匯後,對相應到貨的核銷。
實行這兩項制度的目的是監督企業出口貨物後必須及時足額收回貨款,支付貨款後必須及時足額收貨,從而堵住套匯、逃匯等違法行為。
二。資本賬戶外匯管理
目前,我國國際收支中的資本項目主要是外商對華直接投資、對外直接投資和舉借外債。這裏主要介紹前兩種形式:
(壹)對外直接投資的外匯管理
分為外匯收支管理兩個方面。
資本項目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收入主要是外匯投資資金、境內外外匯貸款或境外發行的外幣債券,其管理主要包括以下環節:
首先是外匯登記制度
二是外匯專用賬戶管理。
三是外債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項目下的外匯支出主要是投資資金調回和償還外債本金。投資資金的轉移或匯出必須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償還外債本金須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後,方可在銀行或外匯調劑中心辦理。
(二)境外投資外匯管理
目前,負責境外投資項目審批的主管部門是國家計委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及其授權部門;境外投資的外匯管理機關是國家外匯管理局。
境內機構提交境外投資申請前,外匯管理部門應審核以下內容:
壹、投資者資格審查
二。審查海外投資的投資風險
三、審查境外投資的外匯來源
境外投資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投資者應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登記備案,並交存境外投資利潤匯回保證金。
第三,外債管理
我國外債管理範圍包括:向境外借款、發行外幣債券、國際融資租賃、貿易項目延期付款、買方信貸、境內金融機構吸收境外存款、貿易中以現金償還的補償性債務;向在中國註冊的外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借入外匯資金。
壹個國家要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首先必須保持適度的規模和增長速度,而不是越多越好。衡量壹個國家外債的適當性,通常采用償債比率、負債比率、負債比率以及長短期負債比率等國際經濟指標進行判斷。
外債風險管理
(壹)外債風險類型:匯率風險;利率風險;會計風險
(二)如何控制和防範外債風險
在融資階段:
1.壹般來說,盡量使外債的幣種與國內出口收入和外匯儲備的幣種壹致。
2.選擇流動性強的可兌換貨幣
3.原則上選擇“軟貨幣”,籌資貨幣要多元化。
4.壹起考慮匯率和利率。
5.融資利率結構的合理安排
6.我們應該努力在貸款協議中加入提前還款的條款。
7.註意在貸款協議中加入保護性條款。
8.註意使融資的市場結構和國別結構多樣化。
9.註意合理的期限結構,控制長短期外債比例,避免舉債。
大量相同期限的外債,防止償債過度集中和償債高峰。
(三)利用金融工具化解外債風險
常用的有債務互換(利率互換、貨幣和利率交叉互換)、遠期合約(遠期外匯合約和遠期利率合約)、期貨(利率期貨和外匯)
外匯期貨)、期權(利率期權和外匯期權)、貨幣指數化和債務貨幣多元化。
四、外匯存貸款業務管理
從事外匯存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必須單獨申請,並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非銀行金融機構經批準可吸收外匯信托存款或特定企業外匯存款。
外匯貸款除了具有與人民幣貸款壹樣的有效性、安全性和流動性外,還具有以下特殊要求:
1.借什麽貨幣,還什麽貨幣。
2.實行浮動利率,收取承辦費。
3.貸款發放的重點應是出口創匯的技術改造項目。
4 .貸款項目必須按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
5 .國內配套設備和資金應落實。
6 .借款人必須有可靠的外匯來源和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並
償還貸款本息的合理計劃。
目前,中資銀行辦理的外匯貸款包括:現金貸和專項貸款。
外匯貸款、外資外匯貸款(買方信貸、政府貸款和混合貸款)
簡稱)、國際商業貸款和國際銀團貸款。
動詞 (verb的縮寫)人民幣匯率管理
1973-1980人民幣盯住壹籃子貨幣的匯率制度。
1973根據“壹籃子貨幣”原則確定西方貨幣匯率,即選取我國對外經濟貿易交往中經常使用的幾種貨幣,根據其重要性和政策需要確定權重,根據這些貨幣在國際市場上的波動幅度加權計算人民幣匯率。從1973-1984,選擇的幣種和權重調整了七次。因為我國人民幣計價結算的目的是保值,所以在制定人民幣匯率的指導思想中,人民幣的固定價值更高。
1981-1984,實行貿易內部結算價格。
從1981開始,我國實行兩種匯率:壹種是對外公布的非貿易外匯收支匯率;另壹種是用於貿易外匯收支的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格。
在此期間,中國實際上存在三種匯率:壹種是對外的、適用於非貿易收支的官方報價;第二,適用於貿易差額的內部結算價格;三是調整外匯市場外匯掉期價格。
1985-1993年末實行以美元為基礎的有限彈性匯率制度。
1985 65438+10月1日,我國停止使用貿易內部結算價格,貿易收支和非貿易收支均按官方報價結算。雖然內部結算價與官方報價壹致,但掉期外匯市場依然存在。實際上,除了官方報價之外,還有壹個互換外匯價格。
1991的4月以後,外管局往往會根據國內物價上漲水平和美元匯率的波動進行微調。1992-1993期間維持在1美元= 5.8元左右的水平。
在此期間,由於需求增加等因素,到1993年末,官方報價與外匯掉期價格相差3元,即官方報價約為65438美元+0 = 5.8元,掉期外匯價格約為65438美元+0 = 8.7元。
自1994起,我國實行新的外匯管理制度。在這種新體制下,人民幣匯率具有以下特點:
(1)人民幣匯率不再由官方行政當局直接決定,而是由中國人民決定。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前壹日銀行間外匯市場形成的價格公布當日人民幣匯率,外匯指定銀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匯率和規定的浮動幅度,自主確定和調整對客戶的買入和賣出價格。
⑵外匯指定銀行根據市場供求確定匯率。這
因為:第壹,新制度實行結匯制,經常項目下的外匯供給全部進入外匯市場;第二,實行銀行售匯制度,取消經常項目外匯支付和使用的定期計劃審批,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這意味著經常項目的大部分外匯需求可以而且必須通過外匯市場來滿足。
⑶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匯率是統壹的。新制度實施後,同時在結匯制和售匯制下,外匯供求由外匯指定銀行進行中介,不允許企業直接買賣外匯,因此外匯調劑市場完成了歷史使命,外匯調劑價也相應演變為市場匯率,即所謂的“匯率並軌”。由於匯率由外匯指定銀行自行決定,但各銀行業務範圍內的外匯供求分布不壹致,因此必須通過建立同業銀行間的外匯交易市場來實現人民幣匯率的全國統壹。
六、外匯和黃金儲備管理相關話題
壹、外匯儲備管理
外匯儲備是指各國官方持有的儲備貨幣,可以自由支配,自由兌換。它是壹國國際儲備的主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宏觀調控實力的重要標誌。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持有、經營和管理中國的外匯儲備。
外匯儲備的主要功能:
1.調節國際收支,確保對外支付。
2.幹預外匯市場,穩定本幣匯率。
3.維護國際聲譽,提高對外融資能力。
4.增強綜合國力和抗風險能力。
外匯儲備的操作原則是考慮安全性、流動性和升值性。但這三者不可能都有,所以各國在管理外匯儲備時,往往各有側重。總的來說,應盡可能兼顧這三個原則,采取“組合”和“不把所有雞蛋放在壹個籃子裏”的策略,實現外匯儲備的多元化經營,降低風險,實現升值。
中國外匯儲備主要由外匯管理中心進行投資和增值,投資策略過去比較保守,主要投資美國債券。直到最近幾年,中國只是投資和增加外匯儲備,主要集中在低風險的美國債券市場,而較高風險的外匯交易的投資比例很低。
目前,中國是美國債券市場的第二大買家,僅次於日本。1997年,中國在美國市場出售了大量美國長期債券,轉而購買了大量短期債券。中國的行動引起了美國債券市場的關註,這反映出他的投資策略變得更加靈活和進取。同時,隨著中國參與國際金融市場的力度加大,中國近年來也培養了壹批國際業務人才,增加了對瞬息萬變的國際金融市場的把握,從而使投資策略更加靈活。
二、黃金儲備管理
黃金儲備是指壹國貨幣當局為平衡國際收支、維持或影響匯率水平而持有的作為金融資產的黃金。它在穩定國民經濟、抑制通貨膨脹和提高國際信譽方面發揮著特殊的作用。黃金廚
儲備的管理意義在於實現黃金儲備最大可能的流動性和收益性。黃金儲備作為國際儲備的主要形式之壹,在流動性上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應考慮其適度規模。
確定黃金儲備規模的參考因素;
1.國際收支狀況
2.外債水平
3.外匯儲備水平
黃金儲備的運用形式主要分為直接操作、間接周轉和資產組合。
1.直接操作——壹國貨幣當局利用國際金融市場的各種機會,采取各種操作手段,直接參與黃金市場的交易活動。
2.間接周轉——壹國貨幣當局通過制造和銷售金幣,進行黃金租賃和辦理黃金借貸,間接實現黃金儲備的保值增值目的。
3.投資組合——將壹定數量的黃金儲備按照流動性和收益性的原則,及時轉化為收益性高、流動性強的外匯儲備,然後根據市場匯率的變化進行適當調整。
中國動用黃金儲備主要有兩種形式:
(壹)通過國際黃金市場,采取現貨、期貨和期權等交易方式,提高黃金儲備運營的收益率。
(二)通過發行和分配各種金幣,實現庫存黃金的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