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按照規定取得高級專業職務任職資格,並受聘於相應崗位。
2、本市重點行業發展緊缺,急需取得國家壹級職業資格證書(高級技師),或取得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技師)並獲得國家和省部級技能競賽的高技能人才。
備註:高技能人才是指在工作壹線從事技能型職業和工作的技能型人才。
國家級、省級技能競賽獎項是指國家級或省級技能人才表彰、國家級技能競賽金、銀、銅獎或省級技能競賽金或壹等獎。
3、全市文化藝術、體育、傳統醫藥、農業技術等特殊行業急需緊缺專業人才。
備註:本市文化、藝術、體育、傳統醫藥、農業技術等特殊行業緊缺急需專門人才是指經同行專家鑒定、行業主管部門推薦,並持有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高級職稱、壹級職業資格、高級技師可通過人才引進落戶。
戶口登記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時,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報告;經審查屬實的,戶口登記機關應當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出具變更或者更正證明。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2.在國外獲得學位的留學生;
3.具有中級職稱或本科學歷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男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下,女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
4.在單位合法就業,連續工作2年以上,同時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住房公積金,具有大專或中專學歷或技工、職業學校畢業生且年齡在30周歲以下,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
5、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安置本地區的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和中專、技校畢業生;
6.因家庭困難需要照顧父母、配偶的在職幹部、職工,以及符合隨遷條件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7.生產急需並經考核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
8.其他需要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人員;
9.在本區購買8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在蘇州市本區或其他區合法就業3年以上,簽訂勞動合同滿5年,同時參加社會保險,有合法穩定經濟收入的,允許本人、配偶及其符合遷入條件的未成年子女遷入。
法律依據: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廣州市引進技術技能人才職業目錄》的通知(2019)
壹、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資格
(1)訪問類別
法律職業資格、中國委托公證人資格(香港、澳門)、註冊會計師、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民用核設施操縱員資格、註冊核安全工程師、註冊建築師、監理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造價工程師、註冊城鄉規劃師、建造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土木工程師、註冊化學工程師、註冊電氣工程師、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註冊環境工程師、註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註冊冶金工程師、註冊采礦/礦物工程師、註冊機械工程師、註冊測量師、 船員資格(包括船員和漁船船員)、拍賣師、註冊設備監理員、註冊驗船師、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藥師、註冊驗船師、航空人員資格(空勤人員、地勤人員、民用航空器外籍駕駛員、飛行員、飛行操作人員)。
(2)級別評估(非助理級別)
工程咨詢(投資)專業人員、傳播專業人員、社會工作者、資產評估師、土地登記代理人、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房地產經紀人、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人員、稅務師、證券期貨從業人員、翻譯人員的職業資格。
二、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
(1)高級工程師/三級
焊工(包括電焊工、氣焊工、化修焊工)、鐵路列車司機(包括動車組司機、電力機車司機、內燃機車司機、城軌列車司機)、鍋爐設備維修工、變電設備維修工、工程機械維修工、起重機操作工(包括起重機工、電動裝卸機械司機、內燃裝卸機械司機)、制水及處理工、工業廢水處理工、工業廢氣處理工。半導體芯片制造、半導體分立器件及集成電路組裝調試工、變壓器變壓器制造、高低壓電器及成套設備組裝工、模具工、鑄造工、鍛造工、金屬熱處理工(含熱處理工)、車工(含數控車工)、銑工(含數控銑床工、數控銑床工)、鉗工(含裝配鉗工、工具鉗工、機器鉗工)等。內燃裝卸機械修理工、化工維修鉗工)、磨床工、沖壓工(含冷加工鈑金工、冷加工鈑金工、船舶鈑金工、化工維修鉚工)、電動切割機、中藥加工機、冰箱工、手工木工(含細木工)、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機場運行指揮工。
(2)二級技術員
上述技能人員以及有害生物防治人員、藥物制劑工、廣播電視及通信設備電子組裝工、廣播電視及通信設備調試工、消防員、森林消防員、應急救援人員的職業資格目錄。
(III)高級技術員/壹級
上述第(壹)項、第(二)項技能人員及電梯安裝維修工、制冷空調系統安裝維修工、橋梁隧道工、防水工、電線電纜制造工、電子產品制版工、印制電路工的職業資格目錄。
三、產業發展急需的行業緊缺崗位
動車組機械師、車站值班員(含助理值班員)、客車檢查員、貨車檢查員、接觸網工(城軌接觸網修理工)、信號工(鐵路信號工)、鐵路通信工、鐵路橋隧工、鐵路線路工、大型線路機械司機、軌道車司機、接觸網作業車司機、大型養路機械司機、信號設備組調度員、動車組修理工、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戶口登記機關管轄範圍的,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
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